肉铺还有店中店 前面卖肉 后面烧烤
2014年4月29日星期一 来源:环球时报广告部电话010-52405835声明公告登报电话|环球时报广告刊登热线
在龙沙区民意路道南,共有3家牛羊肉店铺,“纪红”、“玉峰”、“姐妹”。昨日中午,记者来到“玉峰”牛羊肉铺,只见门口挂着一些牛肉售卖,记者见屋内有座位,便与老板说在店内就餐。老板介绍道:“牛肉33元一斤,在这儿吃的话,每斤加3元钱拌肉费用,烤桌费10元,含蘸料和一锅木炭,加炭另收费,其它烤品你想加什么都有,都是另收费。主食在别的饭店要,他们要多少钱,我们就收多少钱。”
记者点了一斤牛肉,两份主食,一个小菜以及饮品,共花费八十余元。老板拿着牛肉去厨房拌肉,位置竟然就在卫生间旁边,而且环境十分脏乱。结账时,记者索要发票,老板称“没有”。
在附近的其他几家牛羊肉店铺,记者得到的回答基本一致。中午,几家肉铺客人很多,如果晚上用餐,大桌得预定,否则肯定没位置,这几家以牛羊肉店为名,经营的烧烤店生意很火爆。
在民意路西头与新立街交汇处,还有一家同样是牛羊肉店经营烧烤的小店,名为“小生”牛羊肉。一中午,记者共走访了4家牛羊肉店,这几家店明面上都没有营业执照、卫生许可等经营饭店所必须的执照。店铺里,卫生条件堪忧,但食客却不少。
以牛羊肉店为名,经营烧烤生意,自家卖肉、拌肉、卖酒,占尽了“天时”、“地利”,夏季生意红火,“人和”方面也十分受欢迎。但是,这种超出本身经营范围,经营烧烤店的方式,合理合法吗?
牛羊肉店铺门前摆放着“家庭烤肉大肉串”牌子
见习记者 陈天阳 本报记者 丁 宁 摄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