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费金融公司不该是"打酱油的"
消费金融公司可以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向内需消费拉动转变;可以增强信贷市场的竞争程度,改变银行独大的市场结构;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与产品选择,为消费者更加便利地获取金融服务提供了可能。但是,消费金融公司目前的发展状况与其被寄予的厚望相比,差距不小。
俗话说“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”,但并非必然如此。种过地的人说,要是不施肥不浇水不照看,不管种什么,收获的可能都只是草。我们现在的金融公司发展情况和它应该扮演的角色之间,差距就约等于瓜豆与草。
2010年,国内首批消费金融公司获批准筹建,截至今年10月底,北京、天津、上海和成都的4家试点消费金融公司资产总额已达40.16亿元,贷款余额为37.09亿元,客户总户数达19万多人。4家试点消费金融公司有3家公司实现盈利。
数据对比着看才有意义。和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比,根据中国银行业运行报告(2012年第三季度)数据,个人贷款(不含个人经营性贷款)余额为9.5万亿元,同比增长13.0%。再看小额贷款公司的情况,据央行统计,截至今年9月末,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5629家,贷款余额5330亿元,前3季度新增贷款1414亿元。
从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情况看,无论是跟目标市场接近的小额贷款公司相比,还是与业务模式接近的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相比,消费金融公司扮演的角色都像是个“打酱油的”。
这种现状与消费金融公司所应该扮演的角色相比,差距太大了。2010年首批消费金融公司获准成立时,业界曾用“平地一声惊雷”来形容这一崭新的金融服务机构。在当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、经济增长驱动力转向内需拉动的背景下,这种形容在笔者看来仍显得有些保守。
环球时报广告部|环球时报广告部电话:010-52405835 010-52405836 |